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暑期放假实际情况,院团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团省委、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请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精心组织,积极动员。 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9日—6月27日 报名遴选
7月15日—8月25日 学生见习
二、遴选原则、条件与要求
(一)遴选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定。
(二)遴选范围
我院将在全院范围内遴选出3名大学生到省政府工作部门提供见习岗位见习。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在陕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70%)和非毕业学期在读研究生(30%)。
3、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4、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6、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条件。
(四) 遴选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团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团总支按照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
各团总支统一报备,并于6月20日上午11:00前报送院团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按照《关于在全院范围内选派优秀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上,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选拔。
3、人员遴选
院团委将对符合资格的人选统一组织面试,遴选出的大学生《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交由院团委盖章确认。
(六)奖励制度
选拔出的优秀大学生中圆满完成见习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将于社会实践环节奖励2学分。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8066573691
附件:《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共青团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学校: 专业: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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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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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照片)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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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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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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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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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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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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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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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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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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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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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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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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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人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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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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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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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交至团省委(西安市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交团西安市委,西咸新区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交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见习单位、学校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