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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发布人:网络管理中心

西体教发字[2016]15号

关于做好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0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省级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全院专任教师。

2.已获得前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省级评选。

3.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出具返聘证明。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2013—2015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执行。

(三)“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各部门择优推荐报教务处教学科。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中筛选比较突出的教师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候选人汇总表一份;

2. 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

3. 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电子版);

4. 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二)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9452@163.com);联系电话:88409452。

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doc

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评价指标体系.doc

第十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第十届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doc

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doc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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