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函授生学籍档案管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在院学习情况的真实反映。为了加强我院函授生学籍档案的建立和使用归档及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法规,结合我院成人教育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籍档案内容
本办法所指成人学籍档案是:经过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在受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学生德、智、体方面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介质的文字材料。它是学生在院学习期间的学籍、成绩和毕(结)业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学籍档案的内容包括:成人高考录取表、招生考试报考表、入学录取通知书、在籍函授生名册、函授生学籍卡、函授生各科成绩册;函授生升、留级,休、复、转、退学材料;函授生奖惩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统计表等。
二、学籍档案的构成
(一)集体学籍档案,主要包括:
1、成人高考录取大表;
2、函授毕业生成绩汇总表;
3、函授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
4、函授生领(发)毕业证(结业证)名单;
5、其他认为需要长期保存的学生集体学籍材料。
(二)个人学籍档案,主要包括:
1、新生入学登记表;
2、函授生个人学籍异动文件,包括留(降)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退学等的文字材料;
3、函授生个人在院期间所受各种奖惩的文字材料(包括获奖、评优、处分等)。
4、函授生个人成绩单;
5、毕业生(结业生)登记表。
新生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结业生)登记表等制式表格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制作。
三、各类学籍档案的建立
(一)各函授站(点)新生录取名单、上传新生数据、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领(发)毕业证名单等学籍档案由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建立。
(二)新生入学登记表、报到注册汇总表、学籍异动记录及相关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各种奖惩材料、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内容由各函授站(点)负责建立,于毕业时移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三)成绩单、毕业生(结业生)成绩汇总表等学籍档案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建立。
四、学籍档案内容的记载与要求
(一)函授生档案信息记载要准确、规范,学生姓名填写要准确,不能写同音字,不能随意改名。照片应为本人在院学习期间的免冠照片。
(二)填写档案时,一律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挖、补、刮、擦、复写等。
(三)填写学生学籍档案中的制式表格,必须严格按各表的填表说明逐项进行填写。
(四)学生学籍档案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涂抹,凡学籍档案记录事项的更改,均应由更改人在更改处签章。
(五)各类档案中,学生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综合评语、学籍变动情况等涉及对学生的客观评价和集体评价的内容,其他人员不得代为填写。
五、学籍档案的移交
(一)学生学籍异动档案的移交
涉及转专业、转学、应征入、退学、休(复)学的学生学籍档案,由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完善档案相关内容,双方填写档案移交清单(附档案目录)一式二份,移交双方各保存一份备查。
(二)毕业生(结业生)档案的移交
1、学生毕业学生毕业时,各函授站(点)应认真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结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毕业(结业)的凭证之一,学生个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班主任审查并填写意见后,由函授站(点)于每年十月底前连同毕业生通讯录、毕业生图像信息(数码照片)、个人学习成绩表等集中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审理。
2、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在审核完毕业生成绩、学籍后,进一步完善学生的毕业档案,每年年底将毕业生学籍档案用密封条封好并加盖公章后,在领发毕业证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给各函授站(点)。
3、学生本人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领取档案,并交学生单位人事部门。严禁学生本人私自拆封档案。
4、毕业生(结业生)应该在毕业后三个月内领取本人档案。
5、学籍管理员按学院有关规定,将函授生的学籍档案由教务科汇总归类、装订后送交学院办公室统一按规定时间上交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档案室存档。
6、学籍档案管理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人员对学籍档案的建立、填写、使用、查阅、保管、审核、收集上报、转递、移交、寄送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学籍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