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审核评估任务,有效推进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我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32号)文件精神,对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一定的梳理,希冀能够对各部门迎评工作给予一定的帮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职能部门按照“关于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项目组的通知”的要求,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内涵,理清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迎评工作;
2.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规章制度、运行情况);
3.本部门服务于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运行、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4.本部门服务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运行、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 本部门服务于学生学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运行、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6.本部门围绕学院人才培养这一核心要务所做的工作、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7.完成本部门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编目(目录)工作。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32号)文件精神,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为总方针;以“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学习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为重点;以“如何说、如何做、效果如何、如何改进”为迎评工作思路,切实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本部门的迎评工作。
以上未尽事宜请各部门完善。
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