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学研究中心应晨林、贺京周、郑敏撰写的文章《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制度重构之路径——从权利冲突视角出发》,由《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9期发表,论文依托贺京周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7XJA890002)《理论根基与实践路径:中国职业体育立法建设的法律治理研究》(在研)与应晨林副教授主持的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2019R022)《理论嬗变与制度反思:我国职业体育立法模式之重构研究》(在研)。
论文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法理考量的基础上,界定了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概念,分析并厘清了我国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征、受侵犯的原因和途径,并对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新闻舆论自由之间的博弈进行讨论,提出我国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范构建路径。包括对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区别对待原则的适用发展,比例原则的考量遵循,同时要明确对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限制的范围,以及完善体育领域民事诉讼救济程序。在未来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侵权诉讼中,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原则,对隐私权的保护将起着积极有效的作用。随着2020年我国民法典的颁布,《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相继实施,我国将不断加强行政法律责任的制定和完善,体育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将得到有力的保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