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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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法学会、杨凌示范区法学会、韩城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各相关团体会员单位:

按照区域论坛轮流承办机制和中国法学会的安排,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由四川省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20年9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举行,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

1.深化西部开放发展的法治合作机制;

2.优化服务业发展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实践创新;

4.决胜脱贫攻坚战的法治服务保障。

二、征文要求

(一)广泛参与。陕西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其他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题目自拟。论文内容必须在论坛主题之下四个分论题涉及的范围之内(凡偏离四个分论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并表明所属分论题。题目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征集有实践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四)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每篇论文字数应控制在5000~10000字内。

(五)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体例统一

1.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2.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4.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论坛+作者+单位+标题(文件标题要与文章内容显示一致)。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1.初评由陕西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7月30日前,陕西省法学会按征集论文总数的15%向四川省法学会报送优秀论文和全部论文的电子文档。

2.初评时陕西省法学会对论文的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进行检测,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30%。

3.陕西省法学会推荐优秀组织奖2名。

(二)终评

1. 四川省法学会对论文的政治方向进行把关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

2. 终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个作者在一个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

(三)获奖论文交流和颁奖

1. 论坛组委会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 论坛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并作大会交流。

3. 中国法学会将对一等奖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四、联系方式

陕西省法学会邮箱:shanxifxh@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陕西省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联系单位: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

联系人:史婧娟   89623683   18292468691

 

 

 

                               陕西省法学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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