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做好评优树模、师资培训、考核评估、职称审定及评审权管理等相关工作,省教育厅拟建设评审专家信息库,为做好专家人选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二)在编在岗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连续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学术造诣高,知识面宽广,业绩突出;
(四)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五)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
(六)自愿积极承担省教育厅赋予的各项评审职责。
二、有关要求
(一)各位专家本着自愿原则,自行申报,确保符合推荐条件人选入库。
(二)个人资料齐全,联系方式准确有效,所在单位能在其担当评委期间给予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支持。
(三)推荐人选所从事(任教)一级学科及代码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公布的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选填,专业从所在学校现行二级学科(招生专业)目录中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