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党对高校统战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统一战线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高校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党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汇集着党外各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是党的统战工作的传统“阵地”和“窗口”。同时,高校又是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性人物的“源头”。我们要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方针,充分认识高等学校统战工作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和改善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自觉承担起巩固和发展党的统一战线的历史重任。
我院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在教学、科研、训练和管理等方面是一支重要的依靠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进我院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有利于实现将我院建设成教学研究型体育大学的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的对象、职责和任务
(一)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知识分子,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重点是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等。
(二)统战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1.正确引导党外人士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联系统战对象,了解情况,沟通思想,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努力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充分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4.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
5.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6.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7.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
8.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我院统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坚持和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
学院每学年召开1—2次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报学院的教学、科研、训练、管理等情况,尤其对我院重大事项的决策,要事先通报,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民主监督制度
支持党外人士就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教学、科研、训练、管理工作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鼓励他们进行调研,积极反映情况,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党外人士阅读文件制度
中央和省委发到县团级的有关文件,向我院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省市民主党派常委、院内民主党派正副主委和党外副处级以上干部传达;发到我院的国务院、省政府文件,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传达和阅读。
(四)学院党委委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制度
院党委委员,每人联系一至二名院内民主党派负责人或无党派代表人士,每学年至少要与联系人交谈或听取意见1—2次,联系情况报宣传(统战)部。
(五)邀请党外人士参加校内有关会议制度
学院召开党代会,邀请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可事前征求他们的意见;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学院组织有关大型活动或庆典时,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院党校或组织部举办的中层干部理论学习研讨班,应邀请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参加。
(六)为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民主党派领导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必要条件
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适当加大投入,为统战工作营造较好的工作环境。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或民主党派参加省委组织的集体活动提供交通工具。积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安排专项经费,确保统战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中共学院委员会
2010
年4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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