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规定,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一、加分条件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考生请于3月15日-17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b@tea.xaipe.edu.cn)
邮件主题:准考证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邮件内容:初试总分加分材料电子版(原件相关信息页完整扫描或官方网站证明的完整截图)
考生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我校将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