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学院2018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部门:
《学院2018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2019年1月4日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2018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附件:
学院2018年度处科级干部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 2018年度学院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自2019年1月4日起全面启动。现就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8年度学院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考核对象为学院各处级部门全体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时间为2019年1月4日至1月15日。
二、成立学院2018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2018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黄道峻
副组长:朱元利 刘子实 赵 军
成 员:文立新 陈 彦 刘新民 李富生 谢 英
何佰虎 雷甲谋 张朝阳 侯 伟 缑荣涛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主 任:雷甲谋(兼)
三、考核工作方法
(一)2018年度学院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考核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开展。
(二)处级干部考核以民主测评(包括部门自评、领导测评、组织测评)方式进行。科级干部考核以部门自评、科级干部分组联考联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处级干部民主测评成绩由部门自评(占35%)、领导测评(占30%)、组织测评(占35%)三部分共同构成。科级干部考核成绩由部门自评(占60%)、科级干部分组联考联评(占40%)两部分构成。
(四)科级干部考核由部门自评、科级干部分组联考联评两部分构成。其中,科级干部分组联考联评采取全院科级干部以处级部门为单位分为四组组织开展联考联评。院组织部负责联考联评会议的召集、主持和测评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1.第一组:包括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健康科学系、武术系、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系、体育传媒系、体育艺术系、经管系、足球学院所属全体科级干部。联考联评小组成员为上述各处级部门的系主任、党总支书记。
2.第二组:包括机关党总支、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审、人事处、工会、学生处、保卫处、国资处、招生办、团委所属全体科级干部。联考联评小组成员为上述各处级部门一把手、副处级干部1人。
3.第三组:包括计财处、基建处、教务处、科研处、竞训处、研究生部、体科院、学报、网络中心、鄠建办(原西沣办)所属全体科级干部。联考联评小组成员为上述各处级部门一把手、副处级干部1人。
4.第四组:包括后勤管理处、沣峪校区、竞校、思政部、图书馆、继续教育与高职学院、离退办、东开办所属全体科级干部。联考联评小组成员为上述各处级部门一把手、党总支书记、各部门副处级干部1人。
(五)对处、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或联考联评时,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各类测评表中“测评意见”一栏均划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一般(基本称职)”、“较差(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相对应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0分。
(六)处级干部个人最终成绩按照正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党总支书记(包括3个直属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排序并严格按照13%的优秀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其中党总支书记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须参考党总支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科级干部个人最终成绩在联考联评分组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序并严格按照13%的优秀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四、考核工作程序
(一)撰写提交处科级干部年度工作总结、《考核登记表》(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2日)。
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是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的基础性工作,学院各处级部门每一名处、科级干部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从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对本人一年来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1.处、科级干部个人撰写2018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领导干部2018年度(任期届中)考核登记表》(《考核登记表》可在学院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干部专区”栏下载)。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所属部门处、科级干部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仅提交电子版)以及干部个人《考核登记表》(仅提交纸质打印文本壹份,须有本人签字)统一收齐后于2019年1月2日前集中报送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二)民主测评(部门自评、领导测评、组织测评)、联考联评(2019年1月4日——1月11日)。
1.各处级部门年度考核部门自评(2019年1月4日--9日)。
各处级部门组织召开部门教职工大会(独立总支由总支书记主持召开;联合总支由各处级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对本部门处科级干部2018年度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部门自评。具体程序如下:
①处、科级干部年度工作述职。处级部门所属处、科级干部对本人一年来各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②部门自评。各处级部门教职工根据处、科级干部述职情况以及一年中具体工作表现情况对处、科级干部进行测评(组织部提供测评表样表,各部门根据教职工人数自行印制;各部门测评样表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
③各处级部门自评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将自评原始测评表密封后直接报送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组织部)。
2.科级干部分组联考联评(2019年1月10日)
四个科级干部联考联评小组分别组织召开本组成员联考联评会议。方法及程序如下:
①科级干部述职。本小组考核部门范围中每一名科级干部对个人全年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时间3分钟),汇报完即可离会;
②小组联评。发放测评表,由本组联考联评成员对本组科级干部进行测评。各小组测评工作结束后,原始测评表交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组织部)。
3.处级干部领导测评、组织测评(2019年1月11日)。
组织召开联评大会,对处级干部进行领导测评、组织测评。参加人员为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联评工作由大会现场述职和测评(领导测评、组织测评)两部分构成。
①大会现场述职。各处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全年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做简要汇报(包括追赶超越指标完成情况和部门日常工作,时间8分钟以内)。独立总支原则上由主要行政领导汇报,联合总支由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
②测评。参会人员对各处级部门处级干部进行测评(领导测评、组织测评)。
(三)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计各项民主测评、联考联评结果(2019年1月11——13日)。
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民主测评、联考联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严格按照处、科级干部优秀比例各13%提出年度优秀等次处、科级干部人员建议名单。如有必要,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处、科级干部一年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印证。
五、考核工作有关事项
(一)凡处、科级干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当年考核中应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但须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详细情况,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1.因违犯党纪国法或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2.因失职、渎职、决策失误或执行决策不力,致使主管或分管的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3.在届满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有虚假报账、做假账、私设小金库及自收自支等行为者;
4.劳动和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者。
(二)处级干部在个人年度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瞒报、不如实报告或漏报房产面积超过50平米、有价证券达到1万元以上者,本年度取消评优资格。
六、党委审定考核结果(2019年1月15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院党委汇报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院党委予以审定。
七、考核优秀等次干部公示(2019年1月16日——18日)。对在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处、科级干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自2019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八、考核工作要求
(一)干部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名干部都要提高思想认识,对考核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学院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干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考核工作开展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拉票,一经发现,一律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给与当事人严肃处理。
(三)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工作开展期间,处、科级干部一律不得请假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