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部门:
对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管理,是加强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措施,根据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2010年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轮岗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西体党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在学院新一轮处级干部轮岗换届工作即将结束,各部门新任处级领导干部正式到岗前,院党委要求每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根据自己的岗位工作职责和性质认真拟定本人任期内的《工作计划书》,党委将据此与处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处级干部《工作计划书》的撰写及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书》中拟定任务目标的依据
(一)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
(二)处级干部所在部门、岗位的工作要求和职责;
(三)处级干部所在部门经过调研论证后确定的部门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
二、《工作计划书》任务目标的构成
(一)党政职能部门处级干部
1、稳定安全工作
2、理论学习
3、行政领导和督办工作
4、部门制度建设
5、部门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6、党风廉政建设
7、部门特色工作
8、完成和落实以上各项任务目标的保证措施及方式方法。
(二)教学单位处级干部
1、稳定安全工作
2、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
3、师资队伍建设
4、人才培养
5、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党风廉政建设
7、凝练并推进部门特色工作
8、完成和落实以上各项任务目标的保证措施及方式方法。
(三)党总支书记
1、理论学习
2、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3、党内制度建设
4、党支部建设
5、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6、师生和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7、党风廉政建设
8、统战、群团工作
9、凝练并推进特色工作
10、完成和落实以上各项任务目标的保证措施及方式方法。
三、《工作计划书》撰写要求
(一)任务目标指任期内设想开展的工作任务及每项任务要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程度(质量或数量);
(二)完成的目标和程度能够量化的必须加以量化,不能量化的须有明确的完成意见;
(三)任期内设想开展的工作任务,必须涵盖本人所在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学院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须具有完整的工作开展思路和一定的工作创新。设想的任务目标达不到工作职责要求的,限期重新拟定;
(四)《工作计划书》中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的制定必须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周密详实,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工作计划书》完成撰写及上报时间
各部门正处级干部须于2010年7月13日前完成《工作计划书》的撰写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