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历留学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陕教外办〔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学院组织我院学历留学生申报2017年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学习、本科且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
二、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在我校注册学籍就读,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身体健康;
2. 申请人应当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3. 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当年度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三、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需根据通知,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写《陕西省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签署导师或班主任意见以及所在院系意见(加盖公章);
2. 提交个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 在校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一式三份;
4. 如撰写论文,请提交打印版一式三份。
四、 申请截止日期
请有意向留学生认真阅读有关申请条件,对照标准申请,于2017年6月9日(星期五)将材料提交至院党政办公室211室,过期不予受理。
陕西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